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 〔2003〕298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开展2016年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河北省取得资格的执业药师、全体从业药师。
二、培训方式
2016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仍将继续采取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均需在5月3日至5月31日内,登录“河北食品药品教育网”(www.hbfda.com),选择参加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
三、培训时间
网络教育:2016年5月3日-2016年11月30日。
面授教育:定于2016年6月、8月、11月分若干期举办。
四、学习途径
(一)网络教育:登录河北食品药品教育网学习入口,按照流程进行报名、学习和考试。(《2016年执(从)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操作指南》见附件)
执业药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7个课件的学习,并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卡;从业药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个课件的学习,并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卡。
(二)面授教育:学员在网上选择面授班次后,不能随意更改。面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分卡打印
完成网络教育或面授教育的学员,都可登录河北食品药品教育网,打印学分卡。
六、培训费用
(一)网络教育:网络培训的执业药师需交网络培训费每人350元,从业药师需交网络培训费每人200元。可通过网银在线支付,也可直接到我中心交费(不再接受邮局汇款)。
(二)面授教育:面授班培训费在培训现场交纳。其中执业药师每人450元,从业药师每人200元。
七、其他
(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请各单位务必在时间、经费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我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B座1211室,
联系电话:0311-67305796。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培训中心
2016年4月28日
附件:2016年执(从)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一、软硬件要求
网络教学对计算机硬件配置的要求:CPU需奔腾以上、内存64M以上、硬盘空间8G以上。对计算机软件环境的要求:中文操作系统windowsXP、win7、媒体播放器windowsMediaplayer11。
二、报名
网络教育时间定于5月3日至11月30日,请访问河北食品药品教育网(www.hbfda.com),点击“2016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即可进入报名页面。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网授班,完善个人信息。
三、选择课件
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选择课件,您根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课件,执业药师选择7个必修课件,从业药师选择5个必须课件。点击“提交”按钮,进入培训费交纳页面。
四、付款方式
1、如果选择网银交款,点击“在线缴纳培训费”按钮,即可进入在线交费网银页面。核实报名的信息和金额无误后(如下图所示),选择用什么银行的银行卡进行支付,点击“立即支付”按钮可以转入你选择的银行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请勿关闭浏览器,按提示一步一步操作。当出现,提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已缴费,报名成功”后,你的报名才算成功。本人记录下报名号和易宝支付交易流水号便于以后查询。
点击查看网上交款付费详情>>
2、如果选择现场交费,则须在10月31日前到我中心完成交费,之后才可以进行网络学习和考试。
交费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236室。
五、开通学习
您在缴费后,课程自动开通。即可在5月3日至11月30日,上网学习并进行考试。每个课件必须学习完才能进行考核。
凡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您所选学的课件都附带网上试题,学习结束后进行考核(可连续考三次),答题合格后即可取得学分。三次考核未合格者需重新听课答题。
六、邮寄发票
我们根据您在网上登记的通讯地址,将发票以中国邮政快递的形式邮寄,邮费到付,请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注意查收,以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