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14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南湖区中心医院(三水湾医院)住院部六楼,景湖路472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南湖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写明具体从事岗位、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务费用。
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等紧缺专业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1:2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其他专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不再退还考务费。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南湖区行政中心133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