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9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本站公务员辅导咨询电话:010—62195005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