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人社局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查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教师类、卫生医疗类岗位的面试需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其他岗位的面试均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进行,具体详情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教师类、卫生医疗类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4.面试要求。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