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6月26日10:00-13:00
2.笔试地点
在全区13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选择笔试考点。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三部分:
(1)综合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程度。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分学科进行,实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则,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6个学科: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含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综合实践活动、科学。
(3)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测试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方法、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4.试卷命制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汉语命制并要求用汉语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低控制分数线。7月8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12日公布笔试合格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23日
2.面试地点: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6年7月14日起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南疆四地州按1:4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分为两个科目进行。
科目一:测试学科专业授课能力。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
科目二:测试特殊教育专业技能。按照考生报考什么方向(聋教育、盲教育、培智教育),测试什么方向技能的原则,考查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和掌握程度。
具体内容见面试考试说明。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