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等相关内容和要求详见《2016年度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⑺本县在编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财苑大厦三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上述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
①毕业证书(2016年夏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笔试费;
④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做出诚信。
4、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
1、笔试地点、时间:笔试地点设在和县城区,具体笔试考点、考场、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上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经济常识、科技知识、综合管理与公文写作、国情省情时政等)或本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详见《2016年度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及时公布,并据此对原公布成绩进行更正。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期间,应携带相关证书同时办理申报加分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其它时间不接受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其它证明、合同等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中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面试
1、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单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招聘单位的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有自主择岗安排的,先参加自主择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原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所有招聘人员列入编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招聘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
1、本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中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统一计算至2016年4月30日(如25岁以下,系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均以此类推)。
2、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先锋网等网站(网页)发布,随后相关信息将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统一发布,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主动到指定网站(网页)了解相关信息。
3、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咨 询 电 话 :0555--5312454(县委组织部)
5307559(县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555—5313612(和县第五纪检监察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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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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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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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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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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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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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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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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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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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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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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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填具体项目名称)工作已满 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 以上且期满考核为 等次,申请笔试总成绩加 2 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单位 审核意见 |
经审核,符合加分规定,同意笔试总成绩加 2 分,请组织、人社部门予以公示、确认。 审查单位(章)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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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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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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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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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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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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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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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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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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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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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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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编 |
□是 □否 | ||||||||||||||
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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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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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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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从高中读书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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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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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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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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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1、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接受相关人事考试纪律处罚。 2、认同招聘公告内容,对招聘公告无异议。 3、有关招聘的相关信息本人将主动关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网页”公告,不需其他方式通知。 人: | ||||||||||||||||
资格 审查 意见 |
审查单位(章) 审查人(签名): | ||||||||||||||||
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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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