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会计从业资格>导航 > 最新信息 >广东 >佛山

广东佛山市2016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6-05-12 15:15:00 来源:无忧考网
佛山市2016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会计从业资格广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