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岗位及条件
巢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专业”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市现有在编在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2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31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除B类岗位外,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B类岗位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5月31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16日至6月1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巢湖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科目1》、《科目2》按5:5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集中在7月至8月进行。
1、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A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B类岗位(卫生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着重测试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及潜能。http://www.sdsgwy.com/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巢湖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等额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两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自主选岗,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82185812 0551-82185819(巢湖市人社局)
监 督: 0551-82172326 (巢湖市监察局)
(三)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hrsbzj.chaoh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