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3日,需要递补的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5月30日。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或市州人社局)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各市州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的省直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电话畅通。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由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按照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