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7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
5月3-6日下午17:00(周二至周五4天) |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上网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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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周三) | 通过天津日报发布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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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2016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各区县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一览表》 |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到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学能力考试现场报名、交费 | 申请人户籍或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所属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须携带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注意事项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考试费30元、照片一张 |
5月26日(周四) | 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3种教师资格并现场报名交费成功的人员领取教学能力考试准考证 | 到相应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8:30-11:30 |
5月29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底之前 |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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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 |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参加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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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必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 |
7月初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初级中学及以下在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陆续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事项,请申请人自行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21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