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客运管理处5日发布消息,今年6月1日起,郑州市区(不含上街区)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按照新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实行,报名条件、考试内容、培训收费均有明显变化。
报名条件
目前驾驶员要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只需满足三个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3、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6月1日起
除以上三个条件外,报名人还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
考试内容
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只有理论考试,满分110分(其中包括10分考勤分数),90分合格。
6月1日起
参加培训的驾驶员考试内容分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区域科目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考试合格。
该标准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方式是计算机和现场实际操作。
新增的区域科目分基础知识考试和应用能力考核两部分。
基础知识考试
包括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人文地理,地名线路以及需掌握的其他相关知识。
应用能力考核
包括车辆安全检视,设施设备使用,服务规范操作,线路选择及驾驶能力,以及语言沟通能力。
此外,原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是一年,现在变更后成绩有效期是3年。
培训收费
原培训费用为600元左右,考试费60元。
6月1日起
此次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收费标准分三项:全国公共科目(350/期/人)、区域科目(260/期/人)和应用能力(550/期/人),总计1160元。考试费不变,仍为60元。
根据此次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2016年6月1日前报名或历届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2016年5月31日前,可按原考试大纲和原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或补考。2016年6月1日起,统一按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或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