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会函[2016]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节约公共资源,经研究决定,我区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我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用人单位应支持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学习方式
自2013年7月1日起,全省启用“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统一纳入管理平台,会计人员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由选择教育方式,具体操作程序详见网址:http://gl.fjkj.gov.cn。
三、学习内容
(一)必修内容
1、“新会计人员”(指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合格初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修:会计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课程。
2、所有会计人员必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自贸区基本常识、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会计人员必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即将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无形资产等4个具体准则。
3、2008-2015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补修以前年度公布的必修内容。
(二)选修内容
面授单位还可根据各自单位业务特点和需要,选择有利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课程;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各自单位类别与自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选修以前年度公布过的“会计人员网络教育培训课程”。
四、龙文区财政局鼓励各单位开展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2016年度已在龙文区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为漳州安逸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120号零伍大厦5楼,联系电话:202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