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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财政局:2016广西北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16-05-05 11:12:00 来源:无忧考网
北海市财政局:2016北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6年度北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更好地适应会计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桂财会〔2014〕54号),以及《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6〕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和学分

(一)继续教育对象。持有北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均为继续教育对象。

(二)继续教育学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1年为周期,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取得学分均在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二、继续教育内容

企业类包括管理会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管理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

行政事业类包括政府会计准则、财务规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预算法》、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其他类单位根据行业及工作特点、要求,学习涉及本行业的财税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知识。

三、继续教育方式及要求

持证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培训、面授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一)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选择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的持证人员于6月后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继续教育”进行网上报名,核对个人信息,选择已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北京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上学习、网上缴费,并完成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培训及考试,填写有关培训调查反馈表,确保完成2016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二)面授继续教育培训选择参加面授培训的持证人员,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5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市财政局附楼一楼会考办*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培训时间:2016年6月开始,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具体安排在报名时确定。

培训地点:中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其他学习方式。

持证人员还可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包括会计类专科以上学历教育;入围并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员和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员选拔培训;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等方式,并持相关证明到我局会考办确认。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桂价费〔2001〕23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面授培训费每人每期75元(学习资料费另计),网络远程教育学习每期75元。

市辖县、区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进行。

联系电话:3035692

北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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