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是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额突出、对教师需求较大的县。
要根据当地学龄人口变化,小学、初中学段学生人数变化,教师自然减员及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等情况,并结合本县财力状况,科学确定2016年特岗教师指标申报数。
二、有承担特岗教师工资的能力。
申报县要根据需求和县级财力状况申报特岗教师人数,以保证县财政有能力承担县级“特岗计划”和3年后接转的国家“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
三、能保证接转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属编制内招聘,申报县要为特岗教师预留编制,确保其三年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能顺利接转。
四、工作基础好、申报积极性高、能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等必备的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