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招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前请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并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相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报考贫困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及家人户口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各区县主管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及复印件。
4. 资格审查。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大足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所需的报名资料,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具体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6年5月19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108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