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在我市辖区内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2013年1月1日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全市岗位统筹分配为若干个岗位组,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镇街所在的岗位组。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招聘程序
(一)在“阳光党园”网、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相关镇街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7日;
2、报名地点:各大学生村官分别在对应镇街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2;
3、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毋须填报岗位组内的具体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任职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各镇街组织人事办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市委组织部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审查通过后,各镇街组织人事办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见准考证安排。
地点:见准考证安排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组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开展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阳光党园”网、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面试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实行全市统筹安排,面试试题由市统一提供,面试时间由市统一安排。各镇街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同一岗位组内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组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全市统一咨询电话:22836713、22836693
联系人: 杨维杰、罗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