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报名由兰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4月9日—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兰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兰陵县城兰陵路东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咨询电话:13791537186;0539-5230961)。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2016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到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兰陵教育网下载打印),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应聘信息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本科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报考证明、成绩合格证明等);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