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卫生、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执行《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8号)、《自治区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9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发〔2007〕170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近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
2016年卫生、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执行《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8号)、《自治区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9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发〔2007〕170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近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