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顺利完成,报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后,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请见附件)。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从公示日起算。如有疑问请与法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8-8709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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