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建造师、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人〔2008〕7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机电、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5月上旬在南宁市举办我区2016年第六期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且2016年6月底前注册期满的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可自愿选择参加我中心举办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学习。
二、培训内容
建筑节能与绿色施工、施工新技术与质量创优管理、混凝土新技术、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道德和执业导则、项目管理理论与工程项目组织、机电工程案例分析等。
三、报名程序
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预报名后安排培训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需参加培训的学员请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找到“系统快速登录”,点击“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通过企业锁或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找到“考试培训业务”栏,点击“执业资格继续教育”,找到“2016年第六期二级建造师(机电、矿业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打印报名表,经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认可。
若通过个人登录报名的学员请牢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以便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登陆打印学时证明。
(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报名表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单位公章)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
四、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09:30-11:50,下午15:00-18:00,晚上19:00-20:00)。学员应在报到当日20:00前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二)培训时间:2016年5月5日-12日(含实践学习,培训考试前请每位学员根据实训提纲要求交一篇实践报告)。
(三)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东春大酒店(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410元/人(含学费及考试费,免收教材资料费等),要求在报到时现场缴纳,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学员请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登陆我中心网站,由原报名系统进入打印必修课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该证明作为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报名时,若通过单位密码锁登陆报名,培训结束后请用单位密码锁登陆打印学时证明;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报名,请牢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培训结束后则用个人账号登陆打印学时证明。
(二)培训期间需安排住宿、就餐的外地学员,请在网上报名表“是否需安排住宿”、“是否需安排就餐”栏内注明;已报住宿的学员请在报到当日20︰00以前到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南宁市东春大酒店总台电话:0771-5818088、5818098)。
(三)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我中心网站 (http://www.gxcic.net/gxzczx/)公示公告栏“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相关问题解答”及“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相关问题解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95077、5535077。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