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6年7月31日再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0855-8221353 黔东南州人社局事管科
0855-8221172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人才办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8228893、8221416 黔东南州人社局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