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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沈阳考区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补领时间安排

2016-04-20 15:53:00 来源:无忧考网

自2014年起考生在沈阳考区通过考试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于每月按下述规定日期补领证书。

特此通知。

月份 办理日期
1月 2016年1月27、28日
2月 2016年2月24、25日
3月 2016年3月30、31日
4月 2016年4月27、28日
5月 2016年5月25、26日
6月 2016年6月29、30日
7月 2016年7月27、28日
8月 2016年8月24、25日
9月 2016年9月28、29日
10月 2016年10月26、27日
11月 2016年11月23、24日
12月 2016年12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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