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2名,其中管理人员 73名,专业技术人员158名,教师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限截止2016年4月23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23日。岗位有其他年龄限制要求的,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23日。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
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
2.截止4月25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4月27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4月27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6: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6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4月28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5月3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2: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相应语言能力测试。语言能力测试在市招聘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语言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
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政策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0851-87989520(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0851-86981370(中共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