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
职位代码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招聘对象 | 专业 | 其它资格条件 |
1 | 临床医师 | 3 | 大专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35周岁以下。 |
2 | 临床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35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3 | 妇产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临床医学 |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4 | 医学影像医生 | 2 | 大专及以上 | 社会人员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40周岁以下。 |
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招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
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详见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计算年龄截止时间2016年5月3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持相关证件到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职位代码001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不予开考。
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开发区永大西路2号卫生院大楼三楼)。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292977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塘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4、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填写《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6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符合条件者可填报名表,并报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中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考试
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大塘镇人民政府组织。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两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佛山市三水区编办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名次先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依次递补。
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2016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
报考单位 | 报考单位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由招考单位填写)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相片) | ||||||||||
现户籍所在地 | 生源地 | 婚否 |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 时间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家庭电话 | ||||||||||||
联系地址 | 手机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
有何特长或取得何种表彰 | |||||||||||||
学习、工作简历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常住户口所在地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内容经核查发现有意隐瞒或与事实不符的,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