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留学生招聘>导航 > 最新信息 >内蒙古 >兴安

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笔试考试报名入口

2016-04-19 11:40:00 来源:无忧考网

内蒙古兴安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应聘盟直(不包括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旗县市工作部)事业单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

2、应聘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旗县市工作部的人员应具有工作部所在旗县市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工作部所在旗县市户籍。

3、应聘旗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应聘乌兰浩特市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应聘其他旗县市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招聘单位所在旗县市户籍或参加高考时具有招聘单位所在旗县市户籍。

4、在兴安盟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聘不受户籍限制。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6、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户籍落到兴安盟或已经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到兴安盟。

7、户籍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

8、各岗位户籍的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截至报名开始日之前,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旗县市直医院医疗卫生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为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旗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以为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各岗位的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7、应聘盟直事业单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部分岗位应聘人员可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应聘旗县市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应聘旗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苏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科右前旗林业局所属林场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9、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为在兴安盟 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户籍落到兴安盟(或已经民政部门批准安置到兴安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0、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应为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用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笔试开考比例及招聘计划调整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4:1。对达不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当进行如下调整。

1、“项目人员”岗位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同一招聘单位内减少和取消开考的“项目人员”岗位招聘人数在符合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前提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招聘人数。

2、“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同一招聘单位内减少和取消开考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招聘人数在符合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前提下可横向调整为该岗位的一般岗位招聘人数。

3、一般岗位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4、调整前没有一般岗位,由“项目人员”或“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的,凡符合上述一般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行补报。调整前有一般岗位,由“项目人员”或“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的不进行补报。

5、因报考未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其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6、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补报和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公布。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兴安盟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填写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盟人事考试中心(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侧)报名〕,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  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时始至2016年 4月24日下午5时止,逾期不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填报的报考专业应为报考学历的专业。凡报名表所填报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可以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盟直事业单位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委组织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专人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旗县市事业单位各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旗县市委组织部和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专人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笔试报名费为12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时,逾期不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的方法减免。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定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或送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留学生招聘内蒙古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