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最低服务年限
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特需紧缺人才经批准可放宽到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人员和签订了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培养协议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须在州内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市)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023-07-24
2023-06-21
2023-03-01
2022-11-04
2022-08-23
2022-07-29
2019-03-19
20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