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4月20日8:00—4月26日17:00
2016年4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未入编是指截止2016年4月20日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资格初审:
4月20日8:00—4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4月20日8:00—4月27日12:00法定上班时间,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准考证打印:
5月20日10:00—5月28日9:00
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0日10:00—5月28日9: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
2016年5月28日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台商投资区、招商局开发区、常山开发区、芗城区、龙海市、龙文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