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有关事项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符合条件改报岗位的,报考费由考试中心退还本人。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