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内容: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a.直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b.参加笔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特殊岗位(见计划与岗位表)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时,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