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2016年4月23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分为A类试卷和B类试卷。A类试卷针对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B类试卷针对报考工勤技能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工勤技能岗所需掌握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笔试形式及内容可参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公共基本能力笔试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的前5名进入第二轮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6年5月中上旬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资格复查
2016年5月20日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在报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资格。如资格复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评)。其中,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将进行专业笔试和(或)面试;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将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评。专业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