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6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获悉,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专业科目1:《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计入总成绩。
专业科目2:《汉语基础知识》。
(1)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笔试,或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版)”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版)”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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