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务员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新疆

2016年新疆公务员报考条件

2016-03-23 11:21: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新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6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获悉,2016年新疆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7.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8.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中,有《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3月23日。 

 

相关推荐:2016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题
公务员考试新疆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