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21日—3月27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2025-02-10
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