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镇级以上计生部分出具的计生证明和其它与报考岗位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红底照片2张,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中,公立学校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
面试委托江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1)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