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与正式教师相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个人工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5-06-13
2025-06-12
2025-06-10
2025-06-04
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