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试
由纪委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委托具有公开招考资质的机构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时间:3月12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 3月16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3月18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鹿泉区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时间:3月2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3月24日到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
说课按给定材料准备30分钟后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说课与答辩,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面试分组
根据进入面试人数、岗位层级及时间需要,将相同或相近学科分为一组。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封闭,按分组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报顺序号,不报姓名和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信息,如有违反视为违纪。
(4)打分及成绩公布
每个面试组7名评委,评委打分时应独立打分,不评议、不串联;计分时应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该名考生后得分。每半天将考生面试成绩进行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