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统一设置在潍坊市区。首批次考试拟定于3月上旬开考。报考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考试批次。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当批报名仅限参加当批考试,考生不能参加当批考试时,所报考科目不能滚动到以后批次。因本考试受电力、通信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若出现时间调整等事项,将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通知。
二、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事项
(一)2016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2014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见附件1,以下简称《2014版考试科目》)所列科目(模块)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二)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按《2014版考试科目》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文件,我市确定下列人员可暂不参加考试:
1、现仍在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直属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
2、评聘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体育教练和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职务的;
3、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4、50岁以上的。
(五)根据《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受省(市、自治区)政府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市、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六)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以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减免试问题的处理意见》(潍人字〔2005〕37号)文件,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证书的,可不参加考试;获得初级程序员证书的,免试2类科目(模块)。
(七)符合免试或部分免试条件人员的减免试手续仍按原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