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规划精神,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人。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度新增教师、科研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和《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度管理、辅导员、非教师专技人员招聘计划》(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招聘面向国内外,凡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符合《四川美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川美〔2013〕160号)(详见学院人事处网站信息)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五)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如下:①应聘人员向招聘部门或人事处提交相关应聘材料,邮寄邮箱见招聘岗位附件备注栏→②资格审核→③初选、考试与考核→④体检→⑤考察→⑥学校审核→⑦公示→⑧签订就业协议→⑨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六、报名
(一)教师和科研人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教师和科研招聘岗位中的一个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学校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剂。
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初选材料(理论类及公共课类除外,其考核方式另行通知)统一打包,并以“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院系或部门指定邮箱投寄应聘材料(具体邮箱见具体招聘岗位备注栏)。
初选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造型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专业创作作品电子文档(JPG格式)6-10件(设计成展板形式),其中个人独立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每个展板上编辑的作品不得多于3幅电子图片,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设计类应聘人员按照作品重要性顺序编号提供JPG格式3-5项设计作品电子件(设计成展板形式),其中不少于2项为个人独立设计作品,每个展板上所编辑图片不得多于8幅,每幅图片分辨率为150——200dpi。初选材料需单独打包统一以“初选展览+姓名+应聘院系+岗位”置于应聘材料电子附件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