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遴选谢达春、秧新明2名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公示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28号
邮政编码:530007
联系电话:0771-2529111、13207712621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所在工作单位 |
1 |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
业务处室 |
124001002 |
谢达春 |
男 |
汉族 |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2 |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
业务处室 |
124001002 |
秧新明 |
男 |
汉族 |
合山市环境监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