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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招考管理人员公告

2016-01-11 16:22:00 来源:北京人口计划生育宣传中心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是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负责全市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大型社会宣传咨询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网上人口学校、远程教育等网络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和媒体联络工作;指导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考科级以下管理人员3名。招考基本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至199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招考职位与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3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表格、证件原件扫描件或jpg格式证件照片)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至xuanjiao@bjchfp.gov.cn,应聘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41-1号312室,邮编:100055,报名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得缺项漏项,无内容项要注明“无”,照片要求为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5、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6、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安排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将在北京卫生信息网(http://www.bjhb.gov.cn/)另行通知。
  2016年1月8日
  相关附件:
  职位计划表.xls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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