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工程硕士
  有学位总分不低于206分,单科不低于28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216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法律硕士
  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40分。
  (三)公共管理硕士
  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40分,管理综合不低于70分。
  (四)公共卫生硕士
  总分不低于135分,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75分。
  (五)示范性软件工程硕士
  有学位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20分;无学士学位者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低于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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