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面试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据此,共确定7名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及要求
(一)考察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8日。
(二)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广安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826-2332669)。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其他事宜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