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0日 9:00— 5月22日 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5月18日 —22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类 别
科 目
9月12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
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
商务师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销员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语)
9月13日
上午8:30开始
外销员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语)
一天考完
三、考试方式
(一)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二)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语)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
(四)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笔试、口试,我省暂受理英语语种。口语考试原则上设考点的市都应设置口语考试考场,考场设置的数量根据考生人数和考试的总时间计算确定。口语考试应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外销员英语笔试、口语科目按两科收费)。
附件:1.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附件1
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9年12月31日 。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09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B级)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09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