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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发放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04-01 22:26:00 来源:无忧考网
济南市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考生:
  根据山东省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拟于近期办理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证书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15日(期间的4月6日和双休日不办公)。
  二、发放证书地点:济南市玉函路48号院内东侧的报名大厅内(原济南市司法局办公地点)。
  三、发放证书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须合格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尚未领取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的现场领取;2、须携带一支黑色签字笔;3、须记住自己的报考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号或学校编号号码。
  特此通知。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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