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
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38名(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5日。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请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于12月14日8:30-12: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以及1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希夷大道350号)507房间办理体检、考察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58--5132016(公务员局)。
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考察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考察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考察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
体检费用280元/人,由人社局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