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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关于领取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9-03-29 21:22:00 来源:学易网
各位考生:
  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本人持准考证主、副证于2009年3月25日——4月1日到市司法局一楼大厅进行核对领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允许代领,过期不候,周六、日正常休息。

  二、准考证主、副证遗失者持本人身份证、成绩通知单领取。

  三、领过证书后,请认真阅读证书末页〈持证人须知〉的有关要求内容。

  四、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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