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省文件规定缴面试费70元/人(非警察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复审并已缴费的人员出具收费收据)。
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①委托书、②委托人(考生)笔试准考证、③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委托书书写在这张纸空白处)。
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559—2355345(市考录办)、2330639(窗口)。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省文件规定缴面试费70元/人(非警察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复审并已缴费的人员出具收费收据)。
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①委托书、②委托人(考生)笔试准考证、③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委托书书写在这张纸空白处)。
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559—2355345(市考录办)、2330639(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