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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公告

2015-11-20 09:44:00 来源:无忧考网

为更好的吸引优秀人才,根据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开展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工作的协议,现为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医、护、技工作人员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共招聘医、护、技工作人员93人,具体岗位详见《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一:2015年12月8日—9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西大厅(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时间及地点二:2015年12月8日—9日8:00-12:00、14:30-18:00,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层人事科(太原市府东街13号)。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携带:

(1)医疗、医技类岗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第一学历及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医师2、4及检验技师2岗位);

③执业医师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2)护理类岗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第一学历及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起点的,提供两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⑤《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

⑥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见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岗位核减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对终确定的资格审查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护理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医疗、医技类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护理类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医疗、医技类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护理类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时间及地点见网站公告。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三)护理实践技能操作

护理类岗位需在面试后进行实践技能操作,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时间及地点见网站公告,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

(1)医疗、医技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护理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

(3)面试、护理实践技能操作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见网站公告,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参加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所聘岗位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联系电话:0351-2150713

联系人: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宋科长、冯老师

公告网站: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sxjzedz.gov.cn)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http://www.sxszxyy.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发布。

附件:UserFiles/File/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UserFiles/File/晋中开发区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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