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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平塘县校医招聘公告

2015-11-19 10:24:00 来源:无忧考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拟在卫生计生系统内开展县直学校校医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技能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教育系统县直学校校医3名。其中,平湖中学2名,平塘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校医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具有执业助理及以上医师资格的在编在册卫生计生系统的医务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5年10月31日,经平塘县人社部门行文聘用到卫生计生岗位工作5年以上;

3、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5年11月17日在平塘县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平塘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校医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校医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进行双面打印,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整个遴选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个别人员紧缺、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提出,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17:30期间,到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1、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

技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核:经技能测试后,按遴选职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内容,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考核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4日。

六、遴选审批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调动手续。被遴选人员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能再次申请调动。

七、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遴选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

0854—7226703(平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科)

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30039(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点击下载>>>

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校医职位表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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