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精品教育建设步伐,广泛吸纳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上海市静安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人员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实验性示范性(重点)高级中学副校长1名。
一、招聘职位:
上海市育才中学副校长
二、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依法管理学校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本地区示范(重点)高级中学副校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者5年以上本地区示范(重点)高级中学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在省部级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4、身心健康,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5、外省市引进的须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招聘。拟任用人选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
1、公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活动采取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者请于2008年4月7日—4月18日登录“上海静安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或“静安教育信息网(www.ja.edu.sh.cn)”下载报名表,并于2008年4月7日—4月20日将报名材料寄往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215号421室,静安区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200040。不接待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区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
3、统一考试。
预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专家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区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知识面、知识结构、专业理论水平进行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每个职位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具有特级校长及特级教师称号的,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心理素质、个性特征及拟任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等。
4、组织考察。依据统一考试的成绩及报告,择优作为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党工委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5、公示结果。
根据考察结果,由静安区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初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在静安教育网、静安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6、正式聘用。
公示结果无疑义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试聘期一年)。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8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研究成果证明、荣誉称号证明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联系人:左宁
咨询电话:021-62583137
传真:021-62581632
E-mail:jajyzzk@hotmail.com